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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城乡冷链物流项目*期(农产品供
应链项目)-冷链物流中心项目安全评估服务
的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区城乡冷链物流项目*期(农产品供应链项目)-冷链物流
中心项目安全评估服务
*、采购人
****国隆御湖商贸-best365官网体育投注(中国)官方网站
*、项目规模
****区城乡冷链物流项目*期(农产品供应链项目)-冷链物流
中心项目建筑面积约*.**方。
*、投资金额
总投资约*********
*、委托服务内容
****区城乡冷链物流项目*期(农产品供应链项目)-冷链物流
中心项目安全评估服务,并提供通过评审的报告。
*、资质要求
(*)*般资质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
(*)特定资格条件
根据渝建轨道【****]**号文、璧建发【****]***号文,中介
机构资质需满足勘查设计甲级资质且有轨道交通设计(土建设计)经
历、轨道安全评估经历。此外,安全评估报告编制人、审核人应具有
相应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专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应是注册土木
工程师(岩土)或*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且具有相应专业副高级及以上
职称,同时本项目安全评估报告评审时编制人须到场进行汇报。以及
上述文件的****要求。
*、服务金额及说明
安全评估服务金额已经《关于****区城乡冷链物流项目*期(农
产品供应链项目)*冷链物流中心安全评估所需费用审核情况的通
知》(璧财采资【****]*号)审批确认,本项目最高限价**.****
元(含安全评估费用及专家评审费用)。
*、委托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安全评估报告评审通过之
日。
*、选取方式:择优+直选
-*-
采购人在采购公告中明确项目详情和对中介机构要求,由中介服
务机构通过****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进行报名及上传响应方案,采购
人综合比较响应方案后择优选择中介机构。采购人综合比较各报名中
介机构响应方案后,自主确定方案最优的中介机构为中选机构。
供应商制作的响应文件电子文档,须按照要求制作,规定签字、
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进行
废标处理。
****
****国隆御湖商贸-best365官网体育投注(中国)官方网站
*
*****日
*
璧建发〔****〕***号
****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做好导轨式胶轮系统控制保护区
管理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区导轨式胶轮系统控制保护区的管理,保障导
轨式胶轮系统建设、运营安全。维护乘客、建设和运营单位
和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经区政府同意,参照《****市轨
道交通条例》、《****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轨道交
通控制保护区管理的意见》(渝建轨道〔****〕**号)、《城
市轨道交通结构安全保护技术规范》(***/****-****),根据
《****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划定****区胶
轮有轨电车控制保护区范围的通知》(璧建发〔****〕***号),
-*-
结合我区实际,现将做好我区导轨式胶轮系统控制保护区管
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控制保护区范围
(*)规划、在建以及运营的导轨式胶轮系统线路设置
导轨式胶轮系统控制保护区,其范围包括:
*.车站及区间轮廓线外侧**米内;
*.车站出入口(除车站主体)、换乘通道、变电所及各
类轨道专用管网(线、沟)等建(构)筑物外边线外侧*米
内;
*.综合车场、基地外侧*米内;
*.过河桥梁*侧各**米内。
(*)因地质条件或者****特殊情况,需要调整范围的,
由区住房城乡建委结合实际确定。
(*)先于导轨式胶轮系统建成的各类建(构)筑物不
受上述范围限制,但原则上最低不小于*米。
*、各相关单位职能职责及分工
区政府牵头成立****区导轨式胶轮系统控制保护区管
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区
长担任,副组长由区住房城乡建委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
****高新区管委会、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
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山公
-*-
司等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城
乡建委,由区住房城乡建委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领导
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牵头统筹推进导轨式
胶轮系统控制保护区的管理,办公室成员从相关区级部门中
抽调组成,各部门具体工作职责:
(*)区住房城乡建委。负责对控制保护区的工程建设
项目监督管理;对控制保护区内确需建设的工程项目及作业
行为的实施进行审查;开展对导轨式胶轮系统建设或运营单
位日常巡查情况的监督;对控制保护区内未依法办理施工许
可及未与****云巴轨道交通运营管理-best365官网体育投注(中国)官方网站签署《安全保
护区安全及文明施工协议》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建设、施工等单位进行处理。
(*)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对控制保护区范围内有重大
安全隐患整改项目进行立项审批。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负责将导轨式胶轮系统线网
规划纳入****市****区国土空间规划;按照批准的导轨式胶
轮系统线网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做好导轨式胶轮系统沿
线用地、车站和场段用地的控制管理;在方案设计审批阶段
按照控制保护区范围要求进行项目审批,同时征求区住房城
乡建委意见。
(*)区交通、水利、城管、电力、燃气等行业主管部
-*-
门。负责控制保护区内本行业领域建设项目作业行为的监督
管理。加大本行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力度,确保导轨式胶轮系统建设和运营安全。
(*)区城市管理局。负责督促指导控制保护区内市政
园林绿化施工;负责会同导轨式胶轮系统建设或运营单位消
除导轨式胶轮系统沿线树木植被侵入控制保护区的安全隐
患。
(*)导轨式胶轮系统建设或运营单位。承担控制保护
区安全巡查主体责任,负责做好控制保护区建设项目及作业
行为日常安全巡查工作并建立巡查台账,定期对控制保护区
内在建项目及作业行为进行隐患排查,会同区住房城乡建委
确定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实行风险隐患闭环管理;
积极配合区住房城乡建委开展控制保护区内建设项目的技
术审查和协调等工作;对于在保护区范围内确需建设的项
目、作业单位应当制定导轨式胶轮系统交通安全保护方案及
安全文明施工协议,导轨式胶轮系统建设或运营单位审核并
同作业单位签署后报区住房城乡建委备案。
(*)高新区管委会、区公安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应
急局等部门和导轨式胶轮系统沿线各镇、街。在各自职责范
围内,协助做好导轨式胶轮系统控制保护区的相关监督管理
及属地管理等工作。
-*-
*、控制保护区内工程建设管理要求
(*)控制保护区范围内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在规划方案报批阶段,区规划自然资
源局应征求区住房城乡建委意见,区住房城乡建委组织导轨
式胶轮系统建设或运营单位对方案设计等相关资料进行技
术校核,确定对导轨式胶轮系统的影响程度以及是否需要进
行安全评估。
*.经校核,对导轨式胶轮系统安全影响大且须进行安
全评估的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勘察设计甲级
资质且有轨道交通设计、评估经历的第*方评估单位进行安
全评估。区住房城乡建委成立专家库,组织专家库内专家对
安全评估报告及方案设计等相关资料进行评审,形成专家评
审意见。项目建设单位按要求认真落实专家评审意见。
*.项目建设单位报批方案设计审批时,应提供区住房
城乡建委的书面专项意见,供审批部门查验。
*.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已批准的项目方案设计专
项意见组织开展初步设计,并在初步设计阶段轨道专篇中对
执行情况逐条进行说明,在初步设计评审时,应当列入初步
设计文件是否符合方案设计专项意见的明确结论。
*.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区住房城乡建委控制保护
区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书面专项审查意见组织开展施工图
-*-
设计。项目建设单位将施工图送审查机构审查时,应向审查
机构提交区住房城乡建委关于导轨式胶轮系统控制保护区
范围内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的书面专项意见并在
施工图文件中对专项意见的执行情况逐条进行说明。审查机
构应当作出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符合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
专项意见的明确结论,出具的项目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中应包
含导轨式胶轮系统专项审查意见。
*.项目建设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前会同导轨式胶轮系统
建设或运营单位制订对导轨式胶轮系统设施的安全保护方
案及安全文明施工协议并报区住房城乡建委备案,委托具有
相应资质的第*方监测机构就项目建设对导轨式胶轮系统
设施影响编制第*方监测方案。安全保护方案(含第*方监
测方案)应严格执行区住房城乡建委专项审查意见的相关要
求,*般风险项目可填写《****区导轨式胶轮系统控制保护
区*般风险建设项目安全措施表》(附件*)作为安全保护方
案。
*.项目建设单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时,应当提供区住
房城乡建委出具的安全保护方案备案意见,供施工许可证发
放机关查验。
*.项目实施阶段,项目参建各方应接受导轨式胶轮系
统建设或运营单位的日常巡查,认真落实导轨式胶轮系统建
-*-
设或运营等单位提出的整改要求。
*.竣工验收阶段,建设项目完工后,施工单位编制竣
工图时应在竣工图说明中注明施工图设计文件控制保护区
专门章节落实情况,在相应竣工图纸中标识建设工程与导轨
式胶轮系统设施的空间位置关系,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申报
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应重点核查
建设工程档案中控制保护区有关竣工资料是否符合要求,对
专项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单位应按照要求整改、补充,并重
新提请专项验收。
(*)控制保护区范围内的非建设项目作业行为
*.导轨式胶轮系统控制保护区范围内非项目建设的施
工作业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拆卸建(构)筑物;
(*)地面堆卸载、地基加固、爆破、桩基础施工、顶
进、灌浆、锚杆作业、喷锚、钻探等作业;
(*)修建塘堰、开挖河道水渠、采石挖砂、打井取水;
(*)搭建板房及设备埋设、敷设管线或者设置跨线等
作业;
(*)取土、采石、挖砂、在过江、河、湖隧道段疏浚;
(*)敷设或搭架管线、吊装(含旋转半径侵入保护区
范围)、及大型设施的运输;
-*-
(*)大量增加或减少导轨式胶轮系统建(构)筑物荷
载的活动或****可能危及运营安全的作业活动。
(*)导轨式胶轮系统建设或运营线路下方临时开口;
*.对控制保护区范围内的非建设项目作业行为,其作
业单位或个人应在进场实施作业前会同导轨式胶轮系统建
设或运营单位制订导轨式胶轮系统设施的安全保护方案或
填写《****区导轨式胶轮系统控制保护区*般风险作业安全
措施表》(附件*),签订安全文明施工协议,报区住房城乡
建委备案。
*.施工期间,作业单位或个人应接受区住房城乡建委
及导轨式胶轮系统建设或运营单位的日常巡查,认真落实巡
查单位提出的整改要求。
*、参建单位责任落实
(*)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作业行为)质量安全承担
首要责任,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严格履行
法定程序,依法组织项目建设,及时办理控制保护区管理手
续,强化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各方的履约管理,
委托安全评估、监测等第*方单位做好控制保护区安全保护
相关技术服务工作,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落实控制保护
区安全保护有关要求,组织开展控制保护区建设和作业行为
安全应急演练与处置。
-*-
(*)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及轨道专篇质量承
担设计责任,设计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市相关标准,
保证建设项目设计质量。
(*)施工单位对建设项目施工质量安全承担施工责
任。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安全保护方案,细化完善安全保护
措施。对导轨式胶轮系统影响较大的关键工序、关键部位隐
蔽工程实施举牌验收,加强施工记录和验收资料管理,实现
质量责任可追溯。对控制保护区的危大工程,应严格执行《危
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安全管理规定》,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
人必须带班作业,加强质量安全管理,杜绝质量事故。
(*)监理单位对建设项目施工质量安全承担监理责
任。监理单位应针对控制保护区内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控制
保护区专项监理细则,并对有关分部分项工程实施专项巡视
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安全保护方案执行。对控制保
护区内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
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旁站监理。
(*)参与项目建设和作业的勘察、图审、监测、安全
评估等技术服务单位按照各自职责依法依规对建设项目和
作业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请各相关部门明确各自职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部门
间沟通,积极协调,建立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
积极推动导轨式胶轮系统控制保护区的安全管理工作。同时
关于控制保护区范围划定原《关于划定****区胶轮有轨电车
控制保护区范围的通知》(璧建发〔****〕***号)通知即日
起废止,控制保护区管理要求按照本通知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区导轨式胶轮系统控制保护区*般风险
建设项目安全措施表
*.****区导轨式胶轮系统控制保护区*般风险
作业安全措施表
****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年**月**日
(联系人:****,联系电话:***********)
-**-
附件*
****区导轨式胶轮系统控制保护区内*般风险建设项目安全保护措施表编号:
工程名称 |
|
施工单位 |
|
|
建设单位 |
|
监理单位 |
|
|
勘察单位 |
|
设计单位 |
|
|
|
建设项目地址(区位): |
|
|
|
工程概况 |
工程性质:□新建□改建□扩建 |
|
|
|
工程概况 |
建设项目类别(可多选):□房建 |
□道路□铁路 |
□桥梁□隧道□管线□景观绿化其它: |
□桥梁□隧道□管线□景观绿化其它: |
工程概况 |
开竣工时间: |
|
|
|
导轨式胶轮系统概况 |
导轨式胶轮系统线路: |
轨道设施:□车站□区间□车场/车辆段其它: |
轨道设施:□车站□区间□车场/车辆段其它: |
轨道设施:□车站□区间□车场/车辆段其它: |
导轨式胶轮系统概况 |
建设情况:□在建□运营□规划 |
轨道结构:□暗挖□明挖□高架□地面结构 |
轨道结构:□暗挖□明挖□高架□地面结构 |
轨道结构:□暗挖□明挖□高架□地面结构 |
|
建设项目与导轨式胶轮系统相对位置关系与轨道专篇书面意见*致 |
建设项目与导轨式胶轮系统相对位置关系与轨道专篇书面意见*致 |
建设项目与导轨式胶轮系统相对位置关系与轨道专篇书面意见*致 |
同意□ |
建设项目与轨道交通关系 |
建设项目与导轨式胶轮系统设施相对位置关系:□临近□上跨□下穿□并线其它: |
建设项目与导轨式胶轮系统设施相对位置关系:□临近□上跨□下穿□并线其它: |
建设项目与导轨式胶轮系统设施相对位置关系:□临近□上跨□下穿□并线其它: |
建设项目与导轨式胶轮系统设施相对位置关系:□临近□上跨□下穿□并线其它: |
建设项目与轨道交通关系 |
建设项目与导轨式胶轮系统设施位置关系 |
建设项目与导轨式胶轮系统设施位置关系 |
建设项目与导轨式胶轮系统设施位置关系 |
建设项目与导轨式胶轮系统设施位置关系 |
建设项目影响等级 |
*级□*级□*级□ |
*级□*级□*级□ |
*级□*级□*级□ |
*级□*级□*级□ |
|
拆卸: |
拆卸: |
拆卸: |
拆卸: |
|
场平: |
场平: |
场平: |
场平: |
|
基坑: |
基坑: |
基坑: |
基坑: |
|
边坡支护: |
边坡支护: |
边坡支护: |
边坡支护: |
控制保护区内施工类型、工艺工法 |
该建设项目施工类型包含(可多选)□拆卸、□场平、□基坑、□边坡支护、□暗挖、□基础、□主体结构、□钻探、□降水、其它:,各种施工类型拟采用的施工工艺工法及轨道安全保护措施如下(可增减): |
该建设项目施工类型包含(可多选)□拆卸、□场平、□基坑、□边坡支护、□暗挖、□基础、□主体结构、□钻探、□降水、其它:,各种施工类型拟采用的施工工艺工法及轨道安全保护措施如下(可增减): |
该建设项目施工类型包含(可多选)□拆卸、□场平、□基坑、□边坡支护、□暗挖、□基础、□主体结构、□钻探、□降水、其它:,各种施工类型拟采用的施工工艺工法及轨道安全保护措施如下(可增减): |
该建设项目施工类型包含(可多选)□拆卸、□场平、□基坑、□边坡支护、□暗挖、□基础、□主体结构、□钻探、□降水、其它:,各种施工类型拟采用的施工工艺工法及轨道安全保护措施如下(可增减): |
|
暗挖: |
暗挖: |
暗挖: |
暗挖: |
|
基础: |
基础: |
基础: |
基础: |
|
主体结构: |
主体结构: |
主体结构: |
主体结构: |
|
钻探: |
钻探: |
钻探: |
钻探: |
|
降水: |
降水: |
降水: |
降水: |
|
其它: |
其它: |
其它: |
其它: |
-**-
****区导轨式胶轮系统控制保护区内*般风险建设项目安全保护措施表编号:
|
保护区外爆破传递至轨道设施振速小于*.***/* |
同意□ |
保护区内不得爆破施工 |
同意□ |
|
保护区范围内不得强夯施工 |
同意□ |
不得采用其它引起轨道振动的施工方式 |
同意□ |
|
保护区内不得机械钻孔、机械冲孔 |
同意□ |
|
|
|
临时加载/卸载 |
临时加载/卸载 |
临时加载/卸载 |
临时加载/卸载 |
|
轨道结构上临时堆填荷载累计不得大于***** |
同意□ |
轨道结构上方临时挖土卸荷载累计不得大于***** |
同意□ |
|
脚手架荷载扩散至轨道交通结构上累计不得大于***** |
同意□ |
临时进出场道路荷载不得扩散至轨道结构上 |
同意□ |
|
其它施工措施导致轨道交通临时加载/卸载累计值不得大于***** |
同意□ |
|
|
|
防排水措施 |
防排水措施 |
防排水措施 |
防排水措施 |
导轨式胶轮系统控制保护区内施工遵守事项 |
振动/冲击 |
振动/冲击 |
振动/冲击 |
振动/冲击 |
|
施工不得导致高架区间墩柱周边积水 |
同意□ |
桩孔/钻探孔开挖后应立即采取封闭措施 |
同意□ |
|
基坑开挖后应立即采取封闭措施 |
同意□ |
基坑坑底/坡脚应采取防排水措施 |
同意□ |
|
不得采用其它导致保护区内积水的施工方式 |
同意□ |
|
|
|
碰撞/侵限 |
碰撞/侵限 |
碰撞/侵限 |
|
|
锚杆、锚索、土钉与轨道结构净距不得小于*米 |
同意□ |
轨道墩柱结构设置防撞栏杆等级高于** |
同意□ |
|
钻探孔与轨道结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米 |
同意□ |
塔吊悬臂与高架区间的结构的净距不得小于*米 |
同意□ |
|
临时放坡不得导致轨道地下结构外露 |
同意□ |
不得采用其它可能导致侵入轨道限界的施工方式 |
同意□ |
|
不得采用其它影响导轨式 |
胶轮系统 |
安全的施工方式:同意 |
□ |
|
导轨式胶轮系统建设运营单位: |
|
联系方式: |
|
紧急情况责任人 |
建设单位: |
|
联系方式: |
|
紧急情况责任人 |
施工单位: |
|
联系方式: |
|
建设单位承诺 |
本公司郑重承诺,所申报资料属实,严格按照轨道专篇书面意见执行,所申报施工类型完善,将严格按照申报工程范围、作业类型施工、施工期开展项目建设,按照轨道专篇书面意见和安全保护方案的要求对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管理,接受导轨式胶轮系统建设运营单位的巡查。 |
|
|
|
施工单位承诺 |
本公司郑重承诺,严格按照轨道专篇书面意见和所申报的施工类型、施工法、施工进度组织施工,施工过程中接受导轨式胶轮系统建设运营单位的巡查,若后续增加****作业类型,将按相关程序重新报审。 |
|
|
|
导轨式胶轮系统建设运营单位意见 |
施工前,该项目建设单位应与导轨式胶轮系统建设运营单位签订施工安全责任书,完善相关管理手续。该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关于做好导轨式胶轮系统控制保护区管理的通知》开展后续相关工作,接受轨道建设及运营单位的安全巡查,并在项目竣工后,向导轨式胶轮系统建设运营单位出具建设竣工情况报告。如我司在安全巡查过程中发现贵单位存在危及或可能危及导轨式胶轮系建设及运营安全的行为,我司将及时制止并要求贵单位采取措施消除妨碍,若拒不采纳我司将上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等行业主管部门核实查处 |
|
|
|
建设单位:(盖章),施工单位:,(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导轨式胶轮系统建设运营单位:(盖章)
年月日
-**-
附件*
****区导轨式胶轮系统控制保护区内*般风险作业安全保护措施表编号:
作业名称 |
|
作业单位(个人) |
|
业主单位 |
|
设计单位 |
|
|
作业地址(区位): |
作业地址(区位): |
作业地址(区位): |
|
作业开始完成时间: |
作业开始完成时间: |
作业开始完成时间: |
导轨式胶轮系统概况 |
导轨式胶轮系统线路: |
轨道设施:□车站□区间□车场/车辆段其它: |
轨道设施:□车站□区间□车场/车辆段其它: |
导轨式胶轮系统概况 |
建设情况:□在建□运营□规划 |
轨道结构:□暗挖□明挖□高架□地面结构 |
轨道结构:□暗挖□明挖□高架□地面结构 |
作业与轨道交通关系 |
作业与导轨式胶轮系统设施相对位置关系:□临近□上跨□下穿□并线其它: |
作业与导轨式胶轮系统设施相对位置关系:□临近□上跨□下穿□并线其它: |
作业与导轨式胶轮系统设施相对位置关系:□临近□上跨□下穿□并线其它: |
作业与轨道交通关系 |
作业与导轨式胶轮系统设施位置关系 |
作业与导轨式胶轮系统设施位置关系 |
作业与导轨式胶轮系统设施位置关系 |
外部作业影响等级 |
*级□*级□ |
*级□*级□ |
*级□*级□ |
|
钻探、□打井、□敷设或搭架管线、□吊装等架空作业、□取土、□采石、□挖砂、□疏浚河道、 |
钻探、□打井、□敷设或搭架管线、□吊装等架空作业、□取土、□采石、□挖砂、□疏浚河道、 |
钻探、□打井、□敷设或搭架管线、□吊装等架空作业、□取土、□采石、□挖砂、□疏浚河道、 |
|
□大量增加或减少轨道交通建(构)筑物载荷的活动、其它:,各种作业类型拟采用的施工工艺工法及轨道安全保护措施如下(可增减): |
□大量增加或减少轨道交通建(构)筑物载荷的活动、其它:,各种作业类型拟采用的施工工艺工法及轨道安全保护措施如下(可增减): |
□大量增加或减少轨道交通建(构)筑物载荷的活动、其它:,各种作业类型拟采用的施工工艺工法及轨道安全保护措施如下(可增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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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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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保护区内施工类型、工艺工法 |
该作业类型包含(可多选)□拆卸建构筑物、□爆破、□地基加固、□挖掘、□灌浆、□喷锚、□ |
该作业类型包含(可多选)□拆卸建构筑物、□爆破、□地基加固、□挖掘、□灌浆、□喷锚、□ |
该作业类型包含(可多选)□拆卸建构筑物、□爆破、□地基加固、□挖掘、□灌浆、□喷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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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导轨式胶轮系统控制保护区内*般风险作业安全保护措施表编号:
|
保护区外爆破传递至轨道设施振速小于*.***/* |
同意□ |
保护区内不得爆破施工 |
同意□ |
|
保护区范围内不得强夯施工 |
同意□ |
不得采用其它引起轨道振动的施工方式 |
同意□ |
|
保护区内不得机械钻孔、机械冲孔 |
同意□ |
|
|
|
临时加载/卸载 |
临时加载/卸载 |
临时加载/卸载 |
临时加载/卸载 |
|
轨道结构上临时堆填荷载累计不得大于***** |
同意□ |
轨道结构上方临时挖土卸荷载累计不得大于***** |
同意□ |
|
脚手架荷载扩散至轨道交通结构上累计不得大于***** |
同意□ |
临时进出场道路荷载不得扩散至轨道结构上 |
同意□ |
|
其它施工措施导致轨道交通临时加载/卸载累计值不得大于***** |
同意□ |
|
|
|
防排水措施 |
防排水措施 |
防排水措施 |
防排水措施 |
导轨式胶轮系统控制保护区内施工遵守事项 |
振动/冲击 |
振动/冲击 |
振动/冲击 |
振动/冲击 |
|
施工不得导致高架区间墩柱周边积水 |
同意□ |
桩孔/钻探孔开挖后应立即采取封闭措施 |
同意□ |
|
基坑开挖后应立即采取封闭措施 |
同意□ |
基坑坑底/坡脚应采取防排水措施 |
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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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采用其它导致保护区内积水的施工方式 |
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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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撞/侵限 |
碰撞/侵限 |
碰撞/侵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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锚杆、锚索、土钉与轨道结构净距不得小于*米 |
同意□ |
轨道墩柱结构设置防撞栏杆等级高于** |
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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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探孔与轨道结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米 |
同意□ |
塔吊悬臂与高架区间的结构的净距不得小于*米 |
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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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放坡不得导致轨道地下结构外露 |
同意□ |
不得采用其它可能导致侵入轨道限界的施工方式 |
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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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采用其它影响导轨式胶轮系统安全的施工方式:同意□ |
不得采用其它影响导轨式胶轮系统安全的施工方式:同意□ |
不得采用其它影响导轨式胶轮系统安全的施工方式:同意□ |
不得采用其它影响导轨式胶轮系统安全的施工方式: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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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轨式胶轮系统建设运营单位: |
导轨式胶轮系统建设运营单位: |
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 |
紧急情况责任人 |
建设单位: |
建设单位: |
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 |
紧急情况责任人 |
作业单位(个人): |
作业单位(个人): |
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 |
建设单位承诺 |
本公司郑重承诺,所申报资料属实、作业类型完善,将严格按照申报作业范围、作业类型、作业工期组织开展施工,按照安全保护方案的要求对作业单位和个人进行管理,接受导轨式胶轮系统建设运营单位的巡查。 |
本公司郑重承诺,所申报资料属实、作业类型完善,将严格按照申报作业范围、作业类型、作业工期组织开展施工,按照安全保护方案的要求对作业单位和个人进行管理,接受导轨式胶轮系统建设运营单位的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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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单位(个人)承诺 |
本作业单位(作业人)郑重承诺,严格按照安全保护方案和所申报的作业类型、施工法、作业进度组织作业,作业过程中接受导轨式胶轮系统建设运营单位的巡查,若后续增加****作业类型,将按相关程序重新报审。 |
本作业单位(作业人)郑重承诺,严格按照安全保护方案和所申报的作业类型、施工法、作业进度组织作业,作业过程中接受导轨式胶轮系统建设运营单位的巡查,若后续增加****作业类型,将按相关程序重新报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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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轨式胶轮系统建设运营单位意见 |
作业行为实施前,作业单位或个人应与轨道建设及运营单位签订施工安全责任书,完善相关管理手续。作业单位或个人应按照《关于做好导轨式胶轮系统控制保护区管理的通知》开展后续相关工作,接受导轨式胶轮系统建设运营单位的安全巡查,并在作业完成后,向导轨式胶轮系统建设运营单位出具作业完成情况报告。如我司在安全巡查过程中发现作业单位或个人存在危及或可能危及导轨式胶轮系统建设及运营安全的行为,我司将及时制止并要求其采取措施消除妨碍,若拒不采纳我司将上报区住房城乡建设等行业主管部门核实查处 |
作业行为实施前,作业单位或个人应与轨道建设及运营单位签订施工安全责任书,完善相关管理手续。作业单位或个人应按照《关于做好导轨式胶轮系统控制保护区管理的通知》开展后续相关工作,接受导轨式胶轮系统建设运营单位的安全巡查,并在作业完成后,向导轨式胶轮系统建设运营单位出具作业完成情况报告。如我司在安全巡查过程中发现作业单位或个人存在危及或可能危及导轨式胶轮系统建设及运营安全的行为,我司将及时制止并要求其采取措施消除妨碍,若拒不采纳我司将上报区住房城乡建设等行业主管部门核实查处 |
作业行为实施前,作业单位或个人应与轨道建设及运营单位签订施工安全责任书,完善相关管理手续。作业单位或个人应按照《关于做好导轨式胶轮系统控制保护区管理的通知》开展后续相关工作,接受导轨式胶轮系统建设运营单位的安全巡查,并在作业完成后,向导轨式胶轮系统建设运营单位出具作业完成情况报告。如我司在安全巡查过程中发现作业单位或个人存在危及或可能危及导轨式胶轮系统建设及运营安全的行为,我司将及时制止并要求其采取措施消除妨碍,若拒不采纳我司将上报区住房城乡建设等行业主管部门核实查处 |
作业行为实施前,作业单位或个人应与轨道建设及运营单位签订施工安全责任书,完善相关管理手续。作业单位或个人应按照《关于做好导轨式胶轮系统控制保护区管理的通知》开展后续相关工作,接受导轨式胶轮系统建设运营单位的安全巡查,并在作业完成后,向导轨式胶轮系统建设运营单位出具作业完成情况报告。如我司在安全巡查过程中发现作业单位或个人存在危及或可能危及导轨式胶轮系统建设及运营安全的行为,我司将及时制止并要求其采取措施消除妨碍,若拒不采纳我司将上报区住房城乡建设等行业主管部门核实查处 |
建设单位:,(盖章)作业单位/个人:(盖章/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导轨式胶轮系统建设运营单位:,(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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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年**月**日印发
-**-
****/*/****:**,关于加强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管理的意见_公示公告_****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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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管理的意见
日期:****-**-**来源:轨道处大中小
渝建轨道〔****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加强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管理的意见
市级有关部门,轨道交通沿线各区住房城乡建委,****交通开投集团,市轨道集团、市铁路集团,各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单位,各有关单位:
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以下简称控制保护区),是指为保障轨道交通安全建设和运营而在轨道交通沿线划定的*定范围,该范围内的建设和
活动受到有效管控。控制保护区管理,事关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安全,事关城市高质量发展和安全运行。为切实加强控制保护区管理,根据《重
道交通条例》、《****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提出的坚持“*点”定位、“*地”“*高”目标,发挥“*
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以保障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安全为目标,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要求,
立市、区*级联动监管体系,实施风险分级和差别化措施,全面加强控制保护区管理,提高管理水平、提升服务能力、提高工作效率,为高质量
设“轨道上的都市区”提供有力支撑。
(*)工作目标
构建“市区*级上下联动,设计到竣工环节前后闭合”的控制保护区管理格局,健全控制保护区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实施建设项目和作业行
分级管理,落实有关各方主体管理责任,落实市、区*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实现对建设项目和作业行为的有效管控,保障轨道交
和运营安全。
*、加强建设项目管理
根据《城市轨道交通结构安全保护技术规范》***/*-***、《城市轨道交通结构检测监测技术标准》*****/*-***等现行有关标准确定的外部
影响等级,结合建设项目类别,将控制保护区内建设项目分为较大风险项目和*般风险项目,实行差别化管理。较大风险项目指外部作业影响等
级、*级和*级的房屋建筑、道路、铁路、桥梁、隧道类工程项目;外部作业影响等级为特级和*级的管线、园林绿化类工程项目;经市住房城
认定的****较大风险项目。*般风险项目指较大风险项目以外的****项目。
(*)严格设计管理
*.方案设计阶段
根据《****市轨道交通条例》有关规定,控制保护区内建设项目,有关部门在规划审批时应当征得市住房城乡建委书面同意。
方案设计阶段,建设单位应组织编制轨道交通安全保护专篇文件(以下简称轨道专篇)。较大风险项目应按照要求开展安全评估,其中,外
影响等级为特级和*级的房屋建筑、道路、铁路、桥梁、隧道类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委托第*方评估单位进行安全评估,市住房城乡建委组织
安全评估报告进行评审,形成专家评审意见;****较大风险项目由市住房城乡建委组织专家对轨道专篇进行安全评估,形成专家评估意见。建设
根据评审、评估意见对轨道交通采取相应保护措施。*般风险项目可不开展安全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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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管理的意见_公示公告_****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建设项目方案设计阶段轨道专篇及相关设计文件征得市住房城乡建委书面意见后,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修改。对确需修改且涉及控制保
平面布置、与轨道交通的空间位置关系、建设规模(层数、高度)、填(挖)方高度、边坡支护方式、施工艺等方面的重大调整,建设单位应
后的方案设计文件(含方案设计阶段轨道专篇)报市住房城乡建委重新征求意见。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单位,在后续设计中严格落实轨道专篇书
要求。
*.初步设计阶段
需开展初步设计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已征得同意的方案设计轨道专篇及书面意见组织开展初步设计,组织编制初步设计阶段轨
安全保护专篇。设计单位应全面、严格落实方案设计轨道专篇及书面意见,并在初步设计阶段轨道专篇中对执行情况逐条进行说明。
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阶段轨道专篇应在建设项目申请施工图联合审查前取得市住房城乡建委书面意见。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阶段轨道专篇及相关
件征得市住房城乡建委书面意见后,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修改。对确需修改且涉及控制保护区内平面布置、与轨道交通的空间位置关系、建
(层数、高度)、填(挖)方高度、边坡支护方式、施工艺等方面的重大调整,建设单位应将调整后的初步设计文件(含初步设计阶段轨道专
市住房城乡建委重新征求意见。
*.施工图设计阶段
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已征得同意的初步设计轨道专篇及书面意见组织开展施工图设计。设计单位应全面、严格落实初步设计轨道专篇及书面
深化轨道交通安全保护措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有控制保护区专门章节和图纸,在施工图设计总说明中对前阶段轨道专篇及书面意见执行情况逐
说明,在相关施工图纸中标识出项目与轨道交通设施的空间位置关系。
施工图审查机构在审查施工图时应对轨道专篇及书面意见的执行情况逐条进行核实,并作出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符合轨道专篇及书面意见的
论,出具的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中应包含轨道专项审查意见。
(*)严格施工管理
*.安全保护方案及备案
建设项目开工前,较大风险项目建设单位应会同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单位编制安全保护方案;*般风险项目建设单位可填写《****市轨道交通
护区内*般风险建设项目安全保护措施表》(附件*)作为安全保护方案。需对轨道交通结构进行监测的,建设单位还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
测机构编制轨道专项监测方案。
建设单位应将安全保护方案(含轨道专项监测方案)、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等相关资料报市住房城乡建委备案
得安全保护方案专项备案意见后方可实施项目建设。
*.施工许可证办理
项目建设单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时,应当提供安全保护方案及专项备案意见,作为建设工程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资料的必要组成部分,供施
证发证机关查验;无安全保护方案及专项备案意见,施工许可证发放机关不得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施工过程管理
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安全保护方案(含轨道专项监测方案)及备案意见书组织实施建设,加强项目建设全过
安全管理,在项目开工前组织设计单位向施工和监理单位进行轨道交通安全保护设计交底。监理单位应针对控制保护区内的施工活动制定专项监
划,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时,应当作出其是否符合安全保护方案及备案意见书要求的明确结论,并对施工过程严格监理。施工单位
落实轨道交通安全保护措施,自觉接受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单位的安全巡查,施工过程中出现危及轨道交通安全情况的,应立即停止施工,采取有
消除安全隐患,并将相关情况及时报送给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单位,共同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确保安全。
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加强对控制保护区内房屋市政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管,交通、水利、城管、电力、燃气
主管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控制保护区内本行业领域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管,督促参建各方落实轨道交通安全保护责任。
*.竣工验收管理
建设项目完工后,施工单位编制竣工图时应在竣工图说明中注明施工图设计文件控制保护区专门章节落实情况,在相应竣工图纸中标识建设
轨道交通设施的空间位置关系,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申报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应重点核查建设工程档案中控制保护区
工资料是否符合要求,对专项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单位应按照要求整改、补充,并重新提请专项验收。
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向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单位出具项目竣工情况报告,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单位应将项目竣工情况报告列入安全巡查
账。
*、加强作业行为管理
控制保护区内实施非建设项目的作业行为,按照其外部作业影响等级分为较大风险作业行为和*般风险作业行为,实行差别化管理。较大风
行为指外部作业影响等级为特级、*级和*级的作业行为;经市住房城乡建委认定的****较大风险作业行为。*般风险作业行为指较大风险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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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管理的意见_公示公告_****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外的****作业行为。
在控制保护区内实施作业,作业单位或个人应在作业前会同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单位编制安全保护方案。其中,*般风险作业行为可填写《重
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般风险作业安全保护措施表》(附件*)作为安全保护方案。需对轨道交通结构进行监测的,作业单位或个人还应委托具有
资质的第*方监测机构编制轨道专项监测方案。
作业单位或个人应将安全保护方案(含轨道专项监测方案)等相关资料报市住房城乡建委专项备案,在取得专项备案意见后方可实施作业。
探、灌浆、打井等作业行为,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修改经专项备案确定的钻孔位置、钻孔深度、注浆压力等重要参数。
作业单位或个人在作业过程中出现危及轨道交通安全情况的,应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并将相关情况及时报送给轨道
设运营单位,共同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确保安全。
*、加强安全保护巡查
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单位应加强控制保护区安全巡查工作。按照相关规定设置控制保护区标识、标志,对较大风险项目及作业行为,提高巡查
加大巡查力度,监督相关单位或个人严格按照安全保护方案实施。对未完善控制保护区管理手续和危及轨道交通安全的行为,应立即制止并要求
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及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强化责任落实
(*)落实项目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和参建(作业)单位主体责任
*.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作业行为)质量安全承担首要责任。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依法组织项目建设
时办理控制保护区管理手续,强化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各方的履约管理,委托安全评估、监测等第*方单位做好轨道交通设施安全
关技术服务工作,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落实控制保护区安全保护有关要求,组织开展控制保护区建设和作业行为安全应急演练与处置。
*.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及轨道专篇质量承担设计责任。设计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和我市有关轨道交通安全保护技术标准和相关规定
道专篇应符合《****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建设项目轨道安全保护专项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的要求,保证建设项目设计质量。
*.施工单位对建设项目施工质量安全承担施工责任。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经备案的轨道交通安全保护方案,细化完善安全保护措施。对轨道
影响较大的关键工序、关键部位隐蔽工程实施举牌验收,加强施工记录和验收资料管理,实现质量责任可追溯。对控制保护区内的危大工程,应
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必须带班作业,加强质量安全管理,杜绝质量安全事故。
*.监理单位对建设项目施工质量安全承担监理责任。监理单位应针对控制保护区内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控制保护区专项监理实施细则,并对
分部分项工程实施专项巡视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经备案的轨道交通安全保护方案执行。对控制保护区内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项
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旁站监理。
*.参与项目建设和作业的勘察、图审、监测、安全评估等技术服务单位按照各自职责依法依规对建设项目和作业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落实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单位安全巡查主体责任
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单位承担控制保护区安全巡查主体责任,应建立安全巡查及事故预防、事故报告处理等制度,开展日常巡查,建立巡查台
极推动高效、先进技术在安全巡查工作中应用,提高安全保障能力;配合制订安全保护方案(含轨道专项监测方案);贯彻和宣传控制保护区相
法规定。
(*)落实部门监管责任
市住房城乡建委统筹全市控制保护区管理,制定管理政策和工作制度,指导和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控制保护区监督管理责任,查处控制保护区
作业违法行为。市轨道办负责轨道专篇技术管理、安全保护方案备案等具体工作;市质量总站、市安全总站按照相关职责和有关规定负责控制保
市管房屋市政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管。
轨道交通沿线辖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配合市住房城乡建委共同做好本辖区内控制保护区管理工作。具体负责控制保护区内区管房屋市政
质量、安全监管;督促建设项目和作业行为有关责任单位或个人及时完善控制保护区管理手续,落实安全保护措施;在施工许可核发前查验安全
案备案意见,在竣工验收时查验竣工情况报告及竣工档案资料;开展控制保护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对涉及控制保护区管理
违规线索,及时移交市住房城乡建委及有关主管部门查处。
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交通、水利、城管、电力、燃气等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控制保护区内本行业领域建设项目和作业行为的监
理,加大本行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安全。
*、健全配套制度和措施
(*)建立控制保护区联席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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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管理的意见_公示公告_****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建立由市住房城乡建委牵头、沿线辖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各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单位为成员的全市控制保护区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
彻市委、市政府有关轨道交通工作部署;统筹协调全市控制保护区管理工作,研究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制定管理措施;通报轨道交通建设及控制
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指导督促相关单位履行控制保护区管理职责;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建立控制保护区管理专项检查通报制度
市住房城乡建委每年至少开展*次控制保护区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辖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控制保护区管理工作履职情况,轨道交通建
单位控制保护区管理和安全巡查情况,建设单位质量安全管理首要责任和各参建单位轨道交通安全保护相关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施工图审查机构
*方安全评估、监测等技术咨询单位工作质量等。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整改落实,并将检查情况在全市进行通报。
(*)加强轨道专篇质量管理
轨道专篇作为项目设计文件的组成部分,原则上应由项目设计单位编制。确因特殊原因委托****单位编制的,被委托单位资质不得低于项目
位资质,轨道专篇文件应同时加盖项目设计单位、被委托单位的单位公章和勘察设计专用章,项目设计单位与被委托单位共同对轨道专篇设计质
责任。较大风险项目轨道专篇编制、审核人应具有相应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专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应是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级注
工程师。
严禁设计单位以转包、租借和挂靠资质的方式承揽轨道专篇编制业务,对在轨道专篇征求意见过程中发现设计单位存在转包、租借和挂靠资
法违规行为的,*律严肃查处。
(*)加强安全评估质量管理
市住房城乡建委制定轨道交通第*方安全评估报告编制技术规定,统*编制要求。第*方安全评估单位原则上需满足下列资质(资格)条件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工程设计铁道行业甲级、公路行业甲级、市政行业甲级、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之*;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市隧道工程专业甲级、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甲级、市政行业城市轨道交通专业甲级资质之*;
*.施工图审查认定范围房建(含超限高层)、市政(行业)、市政(桥梁)、市政(隧道)、市政(轨道交通)、勘察(岩土工程设计)*
格之*。
第*方安全评估报告编制人、审核人应具有相应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专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应是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级注册
程师且具有相应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加强控制保护区行政执法
对未完善控制保护区管理手续擅自进入控制保护区实施项目建设或作业的责任单位、责任人,以及在项目建设和作业过程中出现危及轨道交
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由市住房城乡建委及有关主管部门依法依规查处。同时,完善信息互通机制,强化失信联合惩戒,对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
关处理。
附件:*.****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般风险建设项目安全保护措施表
*.****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般风险作业安全保护措施表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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