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县抗旱应急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
采购单位:****县水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公章)
****年**月
目录
第*部分磋商邀请书
第*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
第*部分****合同格式
第*部分采购项目内容与要求
第*部分评标办法
第*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第*部分磋商邀请书
项目概况
****年****县抗旱应急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县)
****://*****.*******.***.**/****/*****_**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年****县抗旱应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角*分(¥*******.**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元*角*分(¥*******.**元)。
采购需求:****年****县抗旱应急项目,工程主要建设任务为旧井改造**眼,水泵配套**台
套,新建井房*座,闸阀井**座,铺设管路****米,电缆****米,该工程施工范围包括工程量
清单及图纸的全部内容。质量标准:合格。项目实施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签订后*个月内完成,保修期:*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条规定;
*.落实****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
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县)****://*****.*******.***.**/****/*****_**
方式:其它
售价:*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
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
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
之日止不得少于*个工作日)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县)****://*****.*******.***.**/****/*****_**
*、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县)网上开标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流程提示:(*)本项目为远程开标项目,投标人投标前请仔细观看网上开标操作视频。(*)
请使用最新版的****市投标文件编制系统编制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前登录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
文件。(*)开标期间请自行准备计算机(台式机、笔记本电脑均可)提前登录交易系统,使用****
浏览器操作,确保连接网络畅通。(*)投标人如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请在开标规定时限内解密
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解密过程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代理机构和网站技术。具体
操作可点击网站右下角的【投标流程】,下载查看网上开标的操作视频,如因投标人不了解网上开
标流程或未及时关注开标信息,造成的*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注:由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启用新版网站,(****://*****.*******.***.**/****)。详细投标流程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市)右下角【投标流程】。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完成以下步骤方可投标。
(*)市场主体信息注册登记:
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县)****://*****.*******.***.**/****/*****_**,点击
“市场主体注册”按钮,跳转至“****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
(*)办理数字证书:
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县)****://*****.*******.***.**/****/*****_**,点击
“资料下载——**办理”查看相关**数字办理事项。
*、下载招标文件。
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县)****://*****.*******.***.**/****/*****_**,凭企
业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用户登录】,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此为获取招标
文件的唯*途径。
备注:(*)已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
证书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县)
****://*****.*******.***.**/****/*****_**下载文件;
按照****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省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省公共资源交易
**证书互认平台的通知》(冀政务办(****)***号)要求,****市县*体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
完成与****省公共资源交易**证书互认平台对接工作。
****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支持**列表:******、山西**、北京**、联通**、*****、****。
已办理以上各家数字证书的外省市场主体均可在我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招投标活动。**证书
互认范围:****省电子认证-best365官网体育投注(中国)官方网站(所有类型介质+腾翔签章)、北京数字认证-best365官网体育投注(中国)官方网站(上
海林果介质+北京**签章)、山西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吉大正元介质+吉大正元签章)、联通智
慧安全科技-best365官网体育投注(中国)官方网站(龙脉介质+点聚签章)、北京中认环宇信息安全技术-best365官网体育投注(中国)官方网站(飞天介质+点
聚签章)、中金金融认证中心-best365官网体育投注(中国)官方网站。*********-***-****山西*****-***-****北京**
***-***-****联通******-***************-***-********************
(*)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首先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网站进行市场主体注册,携带相关材料到市场主体注册地受理大厅完成注册。
*、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线上报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参
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企业使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交易系统点击【投标】-【递
交投标文件】菜单,选择要投标的标段,点击“递交投标文件”按钮上传投标文件,须在递交投标
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点击“确认并签名”按钮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操作。投
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投标人如未按要求在新版网站注册并未获取到完整
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自负。
*、特别提示:
(*)本项目磋商文件若有更正或补疑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隆
化县)的投标系统上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本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若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看到磋商文件更正或补疑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招标人发出澄清、补遗等内容。均采用网上发布形式,因此涉及磋商文件的补遗、澄清
和更正信息将统*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县)进行发布,各投标人下载磋商文件后请随
时关注该网站信息,不再另行通知。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以上信息,影响投标的,其后果自负。
(*)本项目采用全程电子化招标,远程开标。投标人代表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但须按时登录
账号,准时参加网上开标会,确认开标结果。到达开标时间后,投标人自行远程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人需使用**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解密结束后对开标记录进行确认,因投标人原因
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开评标期间各投标人实时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县),如需要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
说明或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县)提出,投标人须按评标委员会
要求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在**分钟内进行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否则造成的*切不利后果
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具体操作流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投标流程下载视频观看学习。
*.*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县)上发布。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县水务局
地址:****县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省****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电话:****-*******
第*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
*、说明
*.合格供应商
*.*满足本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均视为合格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实施条例》及
相关法规;
*.*具有效期内营业执照;
*.*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分包转包。
*.*投标有效期:**天(日历天数)。
*.*符合磋商邀请书中供应商资格要求。
*.报价费用
无论报价过程中的方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价有关费用。
*.付款方式
*.*按照相关规定,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磋商文件澄清和修改
*.*答疑内容
(*)供应商要求采购人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修改的内容
(*)采购人主动对磋商文件澄清、修改的内容
(*)磋商文件澄清、补充文件
*.*答疑要求
(*)供应商在获得磋商文件后,若对文件内容存在不解、疑问均可在提疑截止时间内,联系
招标代理机构,所提问题只能涉及本招标文件内容,且不得透露投标人基本信息。
(*)时间要求
供应商提问的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时。
招标人解答截止时间:****年**月**日**时。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县)网站发布的*切变更通知、
澄清、修改及补充文件需由供应商自行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县)网站查阅相关事项,
由此造成供应商不能满足实质性要求或未能及时参加投标等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在投标截止日期*日前,采购人都可以用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磋商文件。
(*)补充通知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当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内容的表述上不*致时,以最后发
出的文件为准。
(*)为使供应商有充分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遗文件进行研究以便准备响应文件,
采购人可酌情决定是否推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和开标时间。
*、响应文件编制
*.语言及计量单位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
字,计量单位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响应文件构成
*.*响应文件应包括资质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第*次报价等内容(具体格式要求详见磋商
文件“第*章响应文件格式”)。
*.*若磋商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料,或未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作为无效响
应文件。
*.报价
*.*投标报价单位必须为人民币。
*.*供应商的报价包括全部货物、服务的价格及相关税费、运输到指定地点的装运费用、验收以及
其他有关的交付使用前的所有费用,包括采购项目未考虑的但项目实施过程中必要的费用,及采购
项目履行过程中所需的而磋商文件中未列出的相关辅助材料和费用。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道路、交通、
天气等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并将其风险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任何原因引起的索赔或延长服务
期限的申请将不被批准。
*.*供应商对本项目所提供服务应提供分项单价及总价。
*.*除特殊要求外,供应商只允许有*个报价(包括分项单价及总价),任何有选择报价的响应文
件将不予接受。单价与总价不符的,以总价为准,最后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采购预算。
*.响应文件装订与编写
*.*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模糊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响应文件签署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必须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响应文件指定位置、开标*览表上签字或盖
章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报价将被视为
无效。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了修改,则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修改的每*页
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才有
效。
**.磋商保证金退还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响应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到电子交易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完
成后必须点击“确认签名”。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投标文件”的技术支持
如遇到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等系统技术问题,请在工作时间电话联系:***-********。
**.*迟交的“投标文件”
代理公司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响应文件修改与撤回
**.*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
文件,并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撤回的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在磋商截止时间
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公开报价仪式后撤回的行为将被记入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项目的机会
可能会受到影响。
*、竞争性磋商及报价
**.公开报价
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报价。
**.组建磋商小组
**.*采购人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采购人*人及有关方面的专家*人组成,
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磋商小组负责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根据采
购人的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人。
**.*磋商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
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
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磋商小组成员和评审工作有关人员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倾向
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倾向性意
见,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致的;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
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的,应当组织
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投标人对本条第*款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
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评审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的磋商供应商。
**.*按照同*评审程序及方法、标准评审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评审办法见本磋商文件第*
章。
**.定标原则
**.*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第*章中公布的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进行评审,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交易中心、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磋商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对磋商过程中
的细节问题进行公布。
**.无效响应文件
**.*不参加报价事宜;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等情况,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如出现下列情形之*的视为对响应文件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按无效文件处理:
**.*.*响应文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无论在评审过程中或其他任何时侯发现下列情形之*的,报价将被拒绝,采购代理机构有权
依法追究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恶意串通报价的;
(*)正在实施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签约合同价 |
|
开工日期 |
|
计划竣工日期 |
|
承担的工作 |
|
工程质量 |
|
项目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
备注:每张表格只填写*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条第(*)、(*)款规定的承诺函
致,(采购人):
我单位在参加本项目****活动,承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条第(*)、
(*)款规定,包括:
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我单位已经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不存在漏缴、未缴及拖欠等情况。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及所属行业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
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步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
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步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号),制定本规定。
*、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
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售业,交通运输业(不
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
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
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
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工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
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
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建筑业。营业收入******元以下或资产总额******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营业收入****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元以下或资产总额****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批发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
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
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售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
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
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仓储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
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
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邮政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
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住宿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
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
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餐饮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
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
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
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
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
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元以下或资产总额******元以
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元及以
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元及以上的为小型
企业;营业收入****元以下或资产总额*****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物业管理。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
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资产总额*******元以下
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元及以上的
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
业人员**人以下或资产总额****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
人员***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
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
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
本规定不*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
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
局****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号同时废止。
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
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已正式实施,现对****年制定的《统
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进行修订。本次修订保持原有的分类原则、方法、结
构框架和适用范围,仅将所涉及的行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对应关系,进行相应调整,形成《统
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现将《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
印发给你们,请在统计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
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以《国民经济行业
分类》(**/*****-****)为基础,结合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种组织形式的法人企
业或单位。个体工商户参照本办法进行划分。
*、本办法适用范围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
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
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
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
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个行业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本办法按照行业门类、大类、中类和组合类别,依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
资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我国的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种类
型。具体划分标准见附表。
*、企业划分由政府综合统计部门根据统计年报每年确定*次,定报统计原则上
不进行调整。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国家统计局****年印发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
企业划分办法》(国统字〔****〕**号)同时废止。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行业名称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大型 |
中型 |
小型 |
微型 |
农、林、牧、渔业 |
营业收入(*) |
*元 |
*≥***** |
***≤*<***** |
**≤*<*** |
*<** |
工业* |
从业人员(*) |
人 |
*≥**** |
***≤*<**** |
**≤*<*** |
*<** |
工业* |
营业收入(*) |
*元 |
*≥***** |
****≤*<***** |
***≤*<**** |
*<*** |
建筑业 |
营业收入(*) |
*元 |
*≥***** |
****≤*<***** |
***≤*<**** |
*<*** |
建筑业 |
资产总额(*) |
*元 |
*≥***** |
****≤*<***** |
***≤*<**** |
*<*** |
批发业 |
从业人员(*) |
人 |
*≥*** |
**≤*<*** |
*≤*<** |
*<* |
批发业 |
营业收入(*) |
*元 |
*≥***** |
****≤*<***** |
****≤*<**** |
*<**** |
*售业 |
从业人员(*) |
人 |
*≥*** |
**≤*<*** |
**≤*<** |
*<** |
*售业 |
营业收入(*) |
*元 |
*≥***** |
***≤*<***** |
***≤*<*** |
*<*** |
交通运输业* |
从业人员(*) |
人 |
*≥**** |
***≤*<**** |
**≤*<*** |
*<** |
交通运输业* |
营业收入(*) |
*元 |
*≥***** |
****≤*<***** |
***≤*<**** |
*<*** |
仓储业* |
从业人员(*) |
人 |
*≥*** |
***≤*<*** |
**≤*<*** |
*<** |
仓储业* |
营业收入(*) |
*元 |
*≥***** |
****≤*<***** |
***≤*<**** |
*<*** |
邮政业 |
从业人员(*) |
人 |
*≥**** |
***≤*<**** |
**≤*<*** |
*<** |
邮政业 |
营业收入(*) |
*元 |
*≥***** |
****≤*<***** |
***≤*<**** |
*<*** |
住宿业 |
从业人员(*) |
人 |
*≥*** |
***≤*<*** |
**≤*<*** |
*<** |
住宿业 |
营业收入(*) |
*元 |
*≥***** |
****≤*<***** |
***≤*<**** |
*<*** |
餐饮业 |
从业人员(*) |
人 |
*≥*** |
***≤*<*** |
**≤*<*** |
*<** |
餐饮业 |
营业收入(*) |
*元 |
*≥***** |
****≤*<***** |
***≤*<**** |
*<*** |
信息传输业* |
从业人员(*) |
人 |
*≥**** |
***≤*<**** |
**≤*<*** |
*<** |
信息传输业* |
营业收入(*) |
*元 |
*≥****** |
****≤*<****** |
***≤*<**** |
*<***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从业人员(*) |
人 |
*≥*** |
***≤*<*** |
**≤*<*** |
*<**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营业收入(*) |
*元 |
*≥***** |
****≤*<***** |
**≤*<**** |
*<**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营业收入(*) |
*元 |
*≥****** |
****≤*<****** |
***≤*<**** |
*<***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资产总额(*) |
*元 |
*≥***** |
****≤*<***** |
****≤*<**** |
*<**** |
物业管理 |
从业人员(*) |
人 |
*≥**** |
***≤*<**** |
***≤*<*** |
*<*** |
物业管理 |
营业收入(*) |
*元 |
*≥**** |
****≤*<**** |
***≤*<**** |
*<***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从业人员(*) |
人 |
*≥*** |
***≤*<*** |
**≤*<*** |
*<**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资产总额(*) |
*元 |
*≥****** |
****≤*<****** |
***≤*<**** |
*<***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从业人员(*) |
人 |
*≥*** |
***≤*<*** |
**≤*<*** |
*<** |
说明:
*.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档;微型企业
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项即可。
*.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准。带*的
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
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
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
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
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
地产经营活动。
*.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
(*)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
人员数代替。
(*)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
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售
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
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
指标。
(*)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